□本報記者丁國鋒
  本報通訊員丁海波呂朝陽
  1995年出生的小吉是個不幸的孩子,父親不知所蹤,母親在四川某戒毒所強制戒毒,缺乏家庭溫暖的他走向了犯罪道路。案件到了江蘇省淮安市清浦區法院,他還是個未成年人,要開庭怎麼辦?在社區工作的張桂珍阿姨作為他的“臨時媽媽”代表監護人出庭。
  開庭那天,張阿姨拉著他的手,問長問短,教育他今後遵紀守法,做個對社會有用的人。庭審宣判後,張阿姨還和法官一起,掏出數百元匯入了他在看守所的賬戶,案件案子雖然結了,但法院已經在考慮如何做好該案的後期幫扶延伸工作,讓他在刑滿後能夠順利融入社會,做一個自食其力的勞動者。
  “不拋棄、不放棄、不歧視,儘力照顧,多方輓救。是法院少年刑事審批必須堅持的原則。”清浦區法院院長王新陽說,該院為此設立了涉少案件專門窗口,對涉少案件優先審查、優先立案,並提供訴訟權利保障,為訴訟能力不足的未成年人指定律師提供代理或辯護。此外,該院還設立了執行救助和青少年維權基金,對家庭生活困難、急需救助的未成年執行申請人爭取經濟救助,對涉及未成年人權益的民事案件,一律減免訴訟費。
  為了突出公正高效的辦案準則,清浦區法院採取“圓桌”式面對面談心的方式,安排有親和力的女法官主審,註重語言教化和思想疏導,引導他們認清犯罪危害,加強對未成年人的庭審感化。分管少年審判工作的蔡宏志副院長介紹,從有利於未成年子女成長的角度出發,尊重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意願,保障其撫養費和接受離異父母探視的權利。此外,在審理未成年人受到民事侵害案件時,充分體現足額賠償原則,切實兌現執行權益,主動進行財產取證,做到窮盡執行程序、執行措施和執行線索。
  近兩年清浦區法院審結的23件37人涉少刑事案件中,被判處緩刑或免於處罰的達30人,最大限度地讓失足青少年回歸學校和社會。
  (原標題:案子剛結法院已思今後幫扶事)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zz99zzrif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