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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歡用民間總結出來的各種“反腐規律”分析中國反腐現實的人,可能越來越看不懂中國的反腐敗了,因為那些“反腐規律”在現實面前失效了,根本解釋不了當下的反腐現實。
  比如,按照一些人總結出來的“反腐規律”,一個官員(尤其是高官)退休了,等於就是“安全著陸”,即使有問題,也不會追究了。但中央紀委的消息打破了這個“規律”:湖南省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陽寶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而到6月19日,陽寶華正式退休恰滿一年。此前已有多位退休高官被調查。只要屁股不乾凈,退休照樣會被追究,人退休了,問題不會自動清零和洗白,掌權時權力留下的痕跡不會被抹去,沒有可以免於調查和追究的豁免權。
  再多的“反腐規律”,都比不上一個基本的反腐常識: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只要濫用權力亂伸手了,都會付出代價,不管什麼時候,不管你是什麼人,不管你是多大的官。反腐並沒有其他的規律可循,唯一的鐵的規律就是“伸手必被捉”。
  專家喜歡總結各種“反腐規律”,熱衷於從以往紀委查處的案例中尋找一些可以分析走勢和預測未來的規律,從而對將要發生的事情作出判斷。人們總結出了很多聽起來似乎很有道理的規律:比如腐敗的59歲現象,哪些崗位是“腐敗高危崗位”,黨報上的公開報道可以預測官員政治生命,刑不上某級別、官做到某個級別就安全了,網上傳聞被官方闢謠後就代表這個官員“安全過關”了。還有,紀委幹部一般都很安全,自己人不查自己人。
  種種“反腐規律”,是人們根據往日經驗和既有案例總結出的認知,這些規律在一定時期內也確實有一定的預測能力,能解釋一些現象,其背後卻反映了人們對反腐的不信任:不信法律,不信“腐敗必被捉”這個鐵律,而是相信有很多凌駕於法律之上的因素會影響反腐敗。人們不是根據一個官員的行為和法律去判斷反腐走向,而是根據權力的潛規則和人治的思維去總結和判斷:只要在《新聞聯播》和黨報上出現了,就是安全的;只要官做到一定的級別,上面顧忌影響也不會查處他。
  也就是說,這些規律都是根據“人治”思維總結的,而沒有法治反腐的影子,不相信會完全依據法律去查處貪官,法治之外有無數看得見看不見的手在操縱法律。人們以前根據這些反腐規律去判斷,也能屢試不爽。那些“反腐規律”的有效和靈驗,反襯著法治這個鐵律的乏力。
  不過,在當下這場“以治標為治本贏得時間”的反腐風暴中,過去那些規律都失效了。比如,從黨報機關報的報道絕看不出官員的命運了,今年3月,中央紀委宣佈江西省副省長姚木根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時,輿論很是驚訝,因為在姚落馬的當天,當地機關報還刊發了署名為“省人民政府副省長姚木根”的文章。副省長被查,當地官媒竟然一點都不知道。
  “不明真相”的公眾早就養成了一個習慣,就是通過黨報和電視上的消息來判斷官員涉貪被查傳聞的真假,將黨報上領導的排名和露面當作政治的風向標。如果網上有傳聞稱某個官員受到調查了,人們會去看機關報,看這個人近期有沒有在報紙上出現、電視上露面,有沒有在活動中公開出現。如果出現了,就說明那些傳聞可能是假的,如果沒有露面,可能就有問題了。可從南京前市長季建業到江西前副省長姚木根的被查,這個規律完全失效。
  人們也以為,如果網傳某個官員被查,但官方迅速闢謠稱這官員沒問題,過去都認為這個官員“安全過關”了。可從劉鐵男被查,到近期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原局長宋建國落馬,證明這個規律也不靠譜——兩年前宋建國曾被傳涉嫌腐敗被調查,可官方很快闢謠,兩年後傳聞成真。這是一件好事,“反腐規律”是人治思維下扭曲的現象,必須排除種種干擾,回歸“伸手必被捉”這個唯一的反腐常識和吏治鐵律。  (原標題:“反腐規律”失效凸顯鐵律回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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